针对贷款未还清的二手房,如果是通过中介进行交易,重点就在于必须签好三方协议。在三方协议中,务必要对房屋交易的付款方式、交付期限和违约责任的条款进行明确规定,约束三方行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贷款未还清的二手房,若卖方要求买方先还完贷款再过户,首先就要约定好交易付款方式,买方替卖方还贷款的金额是如何操作等都要慎重决定,而还贷和过户的时间期限也要作出明确的条款约定。
针对此类情况,签订三方协议的重中之重是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买方替卖方还清贷款后,房屋并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过户,此时卖方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中介又该承担何种连带责任,这些条款尤其要明确。
案例回放
张先生通过河东区某中介看中了一套79万元,两室一厅的房子。房东赵某表示,该房还有22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要求张先生先帮自己还清贷款之后再过户。
张先生对此也存有疑虑,咨询律师之后,律师建议其要在三方协议中对此作出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首先,帮房东还款的22万元作为首付款,另外去银行还贷的时候要三方一同前往,在帮房东还贷之后,房东要开收据,并由中介作见证。
其次,在帮房东还完贷款之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之后的两证由房东保管,待张先生付清房屋剩余款项时再将两证交予张先生。再次,若房东在张先生为其还完贷款之后不进行过户则构成违约,张先生有权依法追回22万元并要求房东支付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同时追究中介连带责任,要求中介支付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若房东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张先生不支付剩余房款也构成违约,房东赵先生有权依法追回剩余房款并要求张先生支付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同时追究中介连带责任,要求中介支付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
通过这样的一些相关条款的约束,还贷和过户的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既规避了风险,又达到了令双方满意的结果。(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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