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少了个心眼,这次贵州的罗先生当了冤大头。租房时签订协议,之前的水费等费用与前租客协商解决,可最近他接到催费通知,水费和违约金共2000多元,可前租客联系不上了。
罗先生收到的水费催费单 记者 张路桥 摄
罗先生是贵州人,从事旅游业。去年4月,他在江北观音桥一小区租了套房子当办公室。“念着对方也是开公司的年轻人,有些东西也没必要斤斤计较。”他说,那时,前租客和他都很忙,于是两人和房东签了个协议,2012年4月前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他和前租客结算,心想前租客顶多欠几百块钱费用。罗先生说,住进来不久,物业通知他有4个月的物管费未缴纳,他掏了两百多元,并打电话告知对方,对方承诺改天把钱送来。结果对方一直未出现,他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1月25日,他发现电梯里贴了张水费催费单。“住了快一年了,终于见着了水费催费单。”罗先生苦笑道。拿着催费单,罗先生发现,从2011年6月起,水费一直未缴,加上违约金共2600元,他把自己租住月份的欠费完清后,给前租客打了多个电话,但始终联系不上对方。他算了算,前租客水费欠了875元,违约金1494元。
“这不可能也是自己负担吧!”罗先生觉得冤屈,于是他打电话给房东,房东拿出他们之前签下的协议。“你和前租客说了结算这些费用的,怎么把我拉进来?”房东觉得自己冤,罗先生也觉得自己冤,最核心的仍是前租客联系不上。
昨天,两人觉得这么闹下去也不是办法,去了重庆中法水务公司协商少缴点违约金,最终罗先生缴纳了水费和违约金共1375元。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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