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天津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了解到,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出台专项治理非法小广告方案,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非法小广告治理活动,治理道路、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清理粉刷社区、公寓、楼道内非法小广告,对治理范围内的非法小广告全面清除清洗、覆盖。
数字化巡查监控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结合综合提升改造旧楼区工程,安装“两道门”,即楼栋门、小区门,杜绝非法小广告入小区、入楼栋门张贴、涂写、刻画等行为。
此外,各区县也将明确管理责任部门,抓好常态管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数字化巡查队做到巡查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确保主干道路、次支道路、里巷道路,特别是居民社区无死角,无漏洞。各级数字化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巡查监控,发现问题即刻派遣管理责任单位及时处置,主干、次支道路2小时内处置完毕,里巷道路和居民区4小时内处置完毕。
各相关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治理
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介绍说,此次活动各相关管理部门将开展联合治理,对涉及非法张贴、涂写、悬挂、刻画各类小广告和沿街散发非法小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及违法的通信号码和违规单位等由各区县政府或区县政府指定部门将问题送达公安、通信、工商等部门。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涉及制售假文凭、假证件、窝赃、销赃等犯罪活动的非法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非法小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进行查处。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电信运营企业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非法小广告的查处工作,依法对涉及违法犯罪内容的电话号码实施停机。
据介绍,本月底前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将公布一批治理成果,并坚持随时公布。4月1日至4月30日,市总指挥部将组织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市容园林、文明办、公安、民政、市政公路、水务、国土房管、工商、通信、公安交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或单位,对全市治理非法小广告工作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并随时抽查治理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未履行责任的,由市总指挥部在全市进行通报,新闻媒体曝光,责令有关区县、部门、管理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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