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新买的房屋仍在收取配套费,已经确定不再收取的房屋配套费为何还在收。
去年11月,王先生在瑞华新河湾购买了一套103平方米的商品房,每平米3700元钱。收据上写着费用明细,其中一张收据写着暖气配套费3116元,天然气配套费3300元。交完费用后才知道费用里包括6000多元钱的配套费,又听说配套费已经明令禁止,开发商不应再收取。
对此,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建设前开发商要支付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在文件出台前,开发商已经缴纳了配套费,并没有将配套费计入房价,而是另行收取,“我们没收供水配套费,暖气配套费按旧标准30元/平方米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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