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海马,没有原因,我就是喜欢,霸气又妖娆。第一次出场,他穿着牛皮长靴,你说他不化妆,眼角都透着妖孽气;他偶尔张扬,但他欺负小丰游的时候又让人觉得这是一种个性;他有的时候心很黑,手很辣,却让人根本恨不起来;他有的时候很强势,会笑着对珊瑚说,没事,砍了他,带着你亡命天涯。没有为什么,我就是喜欢,温柔又细致。他会欺负小丰游,但是那个小笨蛋说的话,他也有好好的记下来,黑白灰的色调一模一样;他会调侃少爷,但他比任何人的懂他,喜欢男人没什么不好,然后少爷就喜欢上了;他曾经喜欢过一个人,然后为了他,放弃了自己的世界,受伤,受辱,孤独的度过最为窘迫的日子,却重来没有抱怨过一次,当少爷从机场走出来的时候,他只想到了一句话:“回来就好。”不用知道原因,我就是喜欢,得瑟又傲娇。他偶尔会小资,但是少爷小资不起来,他就只能很无奈的笑,你说少爷唯一认的那兄弟,其实是一朵奇葩;第一次见小丰游,他会轻佻的笑着,唤人家傻子,那么得意又高傲;第一次见胡然的时候,他就夺了人家的吻,隐约间觉得心疼,找了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转身就走,但他不知道,这就是邂逅。再来一次也依旧,我就是喜欢,洒脱又执着。匹堪博,这个看上去特别好玩的名字,他翻译过来是海马,你说他小的时候,只用玩就足够优秀;他初见少爷,那么张扬的脸颊不自觉的吸引了他,他会给他带早饭,然后在他不屑的言语间黑了脸,他会帮他做满分考卷,然后自己挨骂,他会跟着他回家,看着少爷的落魄笨拙的给予帮助,他会为了他,混入了社会;他总为了他,心甘情愿。从头至尾,你用无数个小意外的邂逅告诉我,这就是命运,所以,我喜欢小海马,也叫一见钟情。少爷我也喜欢,个性张扬,冷漠,但浅淡的邪魅中又透着异样的正气,会为了小丰游一直挂着电话,会为了一双棉袜情不自禁,会为了一片纹身,怒发冲冠,会为了一首歌一句话,感由心生执手天涯。小丰游我也喜欢,傲娇又执着,你瞪他,他会怕,可你走了他会诱拐小石头回家,等着问候某人的高级跑车,他会因为喜欢一个人,患得患失,他会因为一个电话一个吻,甚至一个词,湿润了脸颊。还有小珊瑚,笨拙的小正气,有点长的反射弧,温诺的性子,却难掩舞台上耀人的光彩,他会为了音乐去凶险的酒吧,他会为了音乐在危险的地方工作,他还会为了他,唱好听的歌。没有为什么,我就是喜欢,每一个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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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关注也叫一见钟情
1 有种关注也叫一见钟情
匆匆过客2013-03-25 21:55:3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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